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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讯息:泰达股份回复问询函 涉及公司负债、商票、利润等

发表时间:2023-05-26 02:17:24 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讯:5月25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回复深交所关于2022年报的问询函。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年报显示,报告期末,泰达股份的货币资金余额34.66亿元,期末受限货币资金28.28亿元,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经营性受限资金2.14亿元。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83.0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55亿元;利息费用6.82亿元,占息税前利润66.99%。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货币资金受限及经营性受限资金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对此,泰达股份表示,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金比上期增加了7.38亿元,主要原因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增加,导致票据保证金和定期存单增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此外,截至202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334.76亿元,其中有息负债206.64亿元,占负债总额的61.73%。公司主要从事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均属于重资产投资类项目,按照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目前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发展处于强拓展阶段,充分利用财务杠杆获取更多项目资源是公司拓展环保业务的重要方式。因此公司整体融资额度较高,也导致利息费用占息税前利润的比例较高,随着公司环保项目的陆续竣工投产,公司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将会获得大幅度改善,同时公司也将通过改善融资产品、调整融资结构等方式降低利息费用。

深交所要求泰达股份结合货币资金及现金流状况、日常资金需求、融资能力和偿债能力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压力,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及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对此,泰达股份表示,截至2022年末,公司流动资产为267.17亿元,扣除合同资产2.04亿元及房地产存货113.34亿元外剩余可变现资产为151.79亿元。公司已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对公司的产业定位和经营方向的认可度较高,2023年以来,公司累计已完成各项融资63.33亿元,充分体现了公司到期债务的可延续性。同时公司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签订的《资金池支持协议》及《补充协议》,泰达控股将会在公司倒续贷款时提供必要的头寸资金支持。今后随着公司环保项目的陆续竣工投产,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因此,公司有能力偿还短期债务,整体流动性风险可控。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2.46亿元。深交所要求泰达股份说明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的形成原因、形成时点及相关交易事项。

对此,该公司表示,2022年度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子公司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万运”)就扬州Y-MSD项目对广陵区政府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扬州市广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江资产”)逾期工程款项确认的利息。

根据扬州万运与扬州市政府、广陵区政府签订的《扬州现代服务业集聚(Y-MSD)项目投资协议》,扬州广陵区政府委托扬州万运负责Y-MSD项目特定部分的建设工程,结算价格由工程劳务的总成本费用加成16%确定。广江资产为扬州广陵区政府指定的Y-MSD项目结算及付款主体。

根据扬州万运与广江资产签订的《委托投资建设运营协议》约定,造价总额的30%应在委托建设物业封顶之日起30日支付,即2016年12月18日支付;造价总额的30%应在委托建设物业竣工日起30日支付,即2019年1月20日支付;造价总额的40%应在委托建设物业交付日起30日内支付,即2019年8月
9日支付;广江资产于相应结算时点后30日内未及时支付结算款项的,其应就未及时支付的结算款项按12%利率支付利息。根据《委托投资建设运营协议》约定,截止2022年末广江资产已达到结算时点的应支付工程款累计为210,182.28万元,累计已支付92,800万元,117,382.28万元尚未支付。尚未支付款项自应付未付之日起开始计息,据此2022年度扬州万运确认应收利息26,090.21万元,剔除增值税后当年确认资金占用费收入24,613.41万元计入损益。

交易对手广江资产作为广陵区政府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报告期末,公司商业承兑票据余额为4,000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80万元。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商业承兑票据的出票人等,是否存在无真实商业背景的应收票据。

对此,泰达股份提到,经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及子公司泰达环保将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环”)100%股权进行转让,公司及泰达环保与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4,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为根据上述协议相关约定,天津环投向泰达环保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兑付条件为“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市财政局备案工作”,出票人天津环投为上述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手方,非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原始出票日期为2021年7月2日,因尚未达到前述兑付条件,天津环投已按协议约定于2022年1月2日、2022年7月2日、2023年1月2日重新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期限均为半年,直至完成协议相关约定事项后进行汇票承兑。

2022年末,公司按照应收票据的风险敞口及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万元。该笔应收票据出票人支付能力无问题,收回该笔款项无重大风险,不存在无真实商业背景的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泰达股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亿元,同比下降28.7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亿元,同比增长124.04%。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此,泰达股份提到,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不匹配的主要原因为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的因素并不产生经营性现金流,主要包括报告期公司对参股公司渤海证券按投资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的较上年同比减少1.70亿元,报告期环保产业BOT项目因为建设投入减少而确认的建造利润减少0.7亿元。上述事项虽然影响了公司净利润但未对公司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形成影响,同时公司环保产业运营项目收入增长和贸易采购中增加票据支付方式等导致公司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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