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17日濮阳市第九届
(资料图片)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常奇民为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元增为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雁鸿、邓占强、刘义广、张俊波、孟福堂、郭爱青为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
张建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硕周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功勋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元增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董梅珍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政南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俊波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雷红岩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朱宗卿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连仲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周元增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张俊波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吕宝岭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世山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史军林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建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玉蕊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姜兴振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政南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卢玉军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雍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永胜的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康合斌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思刚的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郭运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鹤政任〔202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郭运成同志任鹤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鹤壁市城市管理局(鹤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刘军文同志任鹤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卫东同志兼任鹤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唐丹(女)同志任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免去其鹤壁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副主任职务;
郭瑞锋同志任鹤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文杰同志任鹤壁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钢同志任鹤壁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彦林同志任鹤壁技师学院(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副院长(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姬翔同志任鹤壁工程技术学院筹建处组织人事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百重同志任鹤壁工程技术学院筹建处教务科研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华(女)同志鹤壁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牛陆风同志鹤壁技师学院(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副院长(副校长)职务。
2023年3月23日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4月18日鹤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可为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洪利民的鹤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二)任命:
李振亚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骆慧杰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马向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李永刚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
罗惠莉(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苗国庆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
魏方方(女)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李振亚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骆慧杰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向阳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永刚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春燕(女)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范秀贤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