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10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的议案》
公司现将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年度财务概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
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利润为 2,322,421,296.67 元,加上 2021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后可分配利润为 579,966,328.20 元,
加上 2021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 1,463,206,642.81 元,减去已分
配 2021 年度股利 743,278,883.4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 1,299,894,087.61 元。
二、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综合公司 2022 年度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
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在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规范运作》
业务办理:4.1 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要求,公司以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预案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分配比
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预案合计分派现金股利 852,912,518.54 元(含税),占本次
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
三、相关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
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
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
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监管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
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行业情况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
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
经营及财务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及稳健发展的需求相匹配,
并充分考虑了股东诉求,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现金流造成影
响,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
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一)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
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二)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